圖書館閱覽規則
1.本館服務對象以本單位師.生.員工為主。
2.本校學生進入本館應穿制服,未穿制服者應出示學生證。
3.校外人士進入本館應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交本館櫃台人員登記後,始能入館閱覽。
4.私人物品、手提包、食物及飲料不得攜入館內。
5.館內閱覽請保持安靜,如需交談請放輕音量,且不得在館內吸菸。
6.如有竊取或損毀藏書、傢俱情事,一經發現除需負責賠償責任之外,並送懲處。
7.書刊閱覽後,請勿任意放置或上架,煩請歸位回服務台書車,由本館館員於固定時間統一上架。
8.上課時間如需至館內,煩請攜帶公假證明,並於服務台進行登記。
9.無法遵守本規定者,本館得取消其使用之權利,並送懲處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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